2015/2016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17个轧花厂累计收购(加工)皮棉13.9648万吨,统一由新疆前海集团进行销售,截至2016年5月上旬全部完成销售,累计给师市各团场兑现14.6亿元棉花款,保证了职工、团场的利益。
为做好新年度棉花经营工作,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在总结上一年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棉花经营管理办法,制定了新年度棉花经营策略。
农业是兵团的基础产业,团场是农产品管理的主体,职工是农产品的生产主体,龙头企业是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因此,2016/2017棉花年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统一制定了《2016/2017年度大宗农产品管理办法》,师市辖区内做到了一个政策、一个程序、一个价格、一个销售主体、一个收购标准、一个结算办法。明确五项原则,即:坚持兼顾职工、团场、师市利益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棉花依法有序管理的原则;坚持统一销售、二次兑现的原则;坚持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
师市辖区生产的棉花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结算。在团场与承包户年初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师市棉花测产工作的要求,由团场以连队为单位,对棉田进行统一测产,团场与植棉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及缴售时间统一收购。合同签订后承包户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实际缴售数量不低于测产数的96%,不超过测产数的104%,在这个范围内享受国家直补。籽棉的收购主体是团场,管理主体是连队。各团场轧花厂收购、加工的棉花统一由师市龙头企业新疆前海集团公司统一销售,产品与职工兑现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新疆前海集团公司依照国家标准级3128B(衣分率为38%)预付籽棉收购款,在籽棉收购过程中按照缴售比例分阶段结算。
在采拾、收购、加工过程中,各团场必须严格按照《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16年棉花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棉花的采摘、缴售、加工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棉花的内在品质,提升棉花的市场竞争力。
为积极应对新年度棉花市场新挑战、新变化,新疆前海集团制定了新的营销策略。一是加强与大企业、大客户、信誉较好客户的合作力度,继续坚持老客户、大客户优先原则,建立较为稳定的棉花销售市场;二是随着新疆纺织行业的快速发展,疆内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该公司营销部门将提前与疆内各纺织企业对接,做好疆内纺织企业市场拓展工作,避免舍近求远;三是优先确保师内及周边纺织企业用棉,减少外销压力;四是采取期货与现货销售相结合、直接销售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的灵活方式;五是对全国的纺织市场进行区域细分,根据用棉企业对棉花指标的不同要求,差异化区别对待;六是根据市场需求,贴近纺织企业,贴近用棉市场,在保证顺价销售的前提下,坚持“随行就市”的原则,“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保证“现款现货”,不赌市、不惜售,规避市场风险,追求效益最大化;七是建立棉花“超市”档案,力争与纺织企业精准对接,精准发运,精准销售,降低综合成本,确保营销渠道畅通;八是实行棉花阶段定价,阶段结算,真正实现优质优价;九是适时邀请团场领导参与棉花市场销售,以便产、销对接,更好了解市场需求;十是加快公检进度,要求团场轧花厂及时上传检验数据,为棉花在第一时间实现快销提供保障。
(新疆兵团第三师发改委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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