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开展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随着直销行业步入加速、多元发展阶段,为引导直销企业自律经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上海市工商局6月底出台《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在沪从事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旨在形成行业内信用约束机制。
评价内容不仅包括直销企业计酬制度、培训制度、产品宣传、会议报备、服务网点建设、退换货制度、经销商管理、直销员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内容,还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公示、消费维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社会责任等情况共计21项评价项目。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一次,每年4月1日启动,分为企业自评、抽查核实、初评反馈、复核评定4个阶段。评价结果设为A、B、C三个等级,将作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直销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扩区核查、会议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