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纺产品不合格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北京市工商局上半年发布的一则《家用流通领域家用纺织品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49批次纺织品不合格,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中4款产品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的化学物质,不合格的家纺产品成了影响消费者健康的隐性杀手。
对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来说,买家纺用品一定要是全棉的,特别是像床品或者婴幼儿用的产品,手感也要好,至于其中对于家纺材料是否存在化学污染,很多的消费者都是一脸的茫然。2012年8月1日,《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正式实施,其中就对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等进行了修订,不过对于这个纺织用品的标准,大部分消费者都是不太清楚的。
在《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纺织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婴幼儿纺织产品是指年龄在36个月和身高在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如尿布、内衣、围嘴、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单、床罩、被、毛巾被、毛毯、绒毯、线毯、枕套、枕巾等。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是指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如:纱巾、围巾、脖套、手帕、头巾、浴巾、地巾、浴帘、沙滩巾、餐巾、沙发(椅)套等、床单、床笠、纺织凉席、兼作床单的床罩(单)、被子、绗缝被、毛巾被、毛毯、线毯、绒毯、被套、枕套等。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是指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一般包括家用及其他纺织制品,如床罩(多层复合)、被芯、围裙、地毯等。
根据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程序纺织产品分为A类、B类、C类。在GB18401-2010中规定,婴幼儿纺织品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表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型。
就家用纺织品而言,一般造成产品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是甲醛含量、PH值及色牢度的不合格。
在纺织品印染和后整理过程中,染料的穿透较差,不容易将色彩染在面料上,于是企业就会多添加一些含有甲醛的粘合剂。这些含有甲醛的树脂在整理完成后还会有残余,就会释放甲醛。一般来说,带有装饰和涂料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会较高。在A类产品中,甲醛的含量应不大于20mg/kg,B类应不大于75 mg/kg,C类应不大于300mg/kg。甲醛超标会引起刺眼、刺鼻、喉咙不适的感觉,还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致癌和致畸物质,可引起呼吸道疾病、新生儿畸形、急性精神抑郁症,严重时可导致呼吸道、皮肤、消化道癌症。
PH值是物质酸碱度的量化表示。纺织产品的面料在染色过程中用的染料为碱性,当产品水洗不充分就烘干出厂,同时又未采取一定的中和措施,就会导致PH值超标。A类产品的pH值应控制在4.0~7.5,B类产品应控制在4.0~8.5,C类产品应控制在4.0~9.0。当产品中残留的酸碱含量与人的皮肤相差过大,就会对皮肤产生刺激,造成皮肤病,还会使人体皮肤的免疫力降低,引起皮肤红肿或者瘙痒。
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如摩擦、水洗、雨淋、曝晒、光照、唾液浸渍、水渍、汗渍等作用下的褪色程度,是织物的一项重要指标。B类和C类产品的色牢度等级为3级,而A类产品等级相对比较高,在各项检测中要保持在3-4级。色牢度的好差,直接涉及人体的健康安全,色牢度差的纺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碰到汗水就会造成面料上的颜料脱落褪色,则其中染料的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体健康,另一方面还会影响其他部分被沾色,或与其他衣物洗涤时染脏其他衣物。
另外,家纺用品密度太稀,有色差、或者做工粗糙的,大多属于劣质不合格产品。
我们在购买家纺产品时,应该看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示,包括产品使用说明(外挂牌)、耐久性标签,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款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安全技术类别等必须标注的内容。当然,消费者为了消费安全,最好选择信誉好的品牌和购物场所进行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