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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用棉的管理政策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4月18日发布公告明确,本轮储备棉投放工作将于2013年7月31日结束。为更好地满足纺织企业用棉需要,决定调整储备棉投放工作有关政策规定:除继续投放老储备棉以外,自即日起将组织投放部分2011年度进口棉以及2012年度临时收储的棉花。其中,2011年度进口棉的质量以中国纤维检验局出库检验并出具的公证检验结果为准,重量则以原商检出具的净重检验结果为准;2012年度临时收储的棉花以原入库公证检验结果为准。

另外,为满足纺织企业购买新疆棉的需要,并缓解在新疆地区存放的储备棉铁路运输压力,自即日起,允许内地经过资格审核的纺织企业竞买在新疆地区投放的储备棉,2013年1月16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新疆库点投放的储备棉仅限于新疆区内纺织企业竞拍的公告》同时废止。有关企业在购买新疆地区投放的储备棉时,须自行解决铁路或公路运输问题。以上棉花如通过公路或铁路运输出疆,可以享受出疆棉运费补贴。

同日,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也发布公告,对参与储备棉投放交易企业最大购买数量进行了调整:2013年3月底前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其允许最大购买数量累计不超过其8个月的棉花使用量,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不再重新审核其每月购买量,而是根据企业每月纱产量和原申请的每月购买量进行测算核定;2013年4月1日以后提出申请的企业,其允许最大购买数量不超过其6个月的棉花使用量。

从4月18日开始,部分2012年度临时收储的棉花投放市场,这部分资源受到用棉企业欢迎,前两日成交率均在50%以上,从而拉高了整体的成交比例,参加竞拍的企业也增多。

发布时间:2013-05-27 
来源: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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