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包括周成建、王泉庚、徐卫东、周文武、王石、吕红兵、薛云奎,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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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7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涂珂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