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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服装及鞋履协会提出海关税则附加注释的实施问题

美国服装及鞋履协会就一项最新拟订的美国海关税则附加注释的实施问题向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提交建议。

该项注释涉及若干橡胶或塑胶外底鞋履,其外底加有一层纺织物料。由2011年12月3日开始,外底表面50%以上以纺织物料包覆的鞋履,归入6402项及6404项下其中一个新设的8位税则号列内。

以往,没有纺织外底的鞋履一般均归入6402项及6404项。但这次修订并无影响关税税率,因为归入新设的8位税则号列内的纺织外底鞋履,仍须缴付7.5%或12.5关税。

为配合这次修订,当局拟订了一项新的美国海关税则附加注释,确保鞋履生产商不会在鞋履上随便加上一块纺织外底,藉此享受较低税率。

附加注释特别订明,判断相关鞋履外底的组成物料时,若其纺织物料并无鞋履外底正常用途所需的一般特性,包括耐用性和强度等,则毋须予以考虑。

海关边境保护局现正着手厘定这项附加注释的应用范围,并就“鞋履外底正常用途所需的一般特性,包括耐用性和强度等”这句的释义徴询业界意见。关于如何判断进口鞋履是否拥有这些特性的问题,该局希望业界提供建议。

美国服装及鞋履协会促请海关边境保护局尽快就“耐用性和强度”的释义作出最终决定,为业界提供清楚明确的指示。

该协会希望当局制定一套清晰的标准和单一的测试方法,藉此判断进口鞋履是否符合该套新标准。

此外,新标准及相关的测试方法应针对:

(1)鞋履而非与鞋履完全分离的布料;(2)有关鞋履的用途。关于第二点,该协会表示,拖鞋或其他供室内用的鞋履,其“耐用性和强度”的释义应与运动鞋等主要供室外用的鞋履不同。

发布时间: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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