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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晚服装淘宝款看服装品牌商:易“仿”难“防”


2月13日讯 《花样年华》催热了旗袍,《丑女无敌》带火了阿拉蕾眼镜,《裸婚时代》红了呢子披风,《男人帮》让围巾受到关注,春晚也让女星的服装火了一把。

尽管众口难调,但除夕夜,一家人围坐观看春节联欢晚会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一种习惯。今年除夕夜,央视龙年春晚如期而至。没有了本山大叔的龙年春晚,虽然少了一份期待,但整场晚会依旧有不少看点。尤其是春晚上演员穿着的服装,更成为淘宝商户争相模仿的焦点。似乎盯住春晚抠商机,已纳入淘宝商户的春节日程中。

焦点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记者根据淘宝关注度,将春晚演员服装进行了排名。

NO.1胡可身着的Valentino 2012度假系列红色蝴蝶结连衣裙。

胡可身着Valentino 2012度假系列的蝴蝶结红裙,刚亮相央视春晚开唱两小时,即被挂上淘宝同款售卖。Valentino今年绝对成就了中国红,红色正好映衬着龙年喜庆祥和的气氛,加之简洁大方的设计极易被模仿,因此这条连衣裙高居春晚定制热销款榜首并不为过。在网络上从100元~600元的售价不等。

NO.2牛莉身着的Marc Jacbos2012早春粉色连衣裙。

牛莉去年春晚时的装扮成为淘宝热门搜索,今年她依旧选择一线大牌,由于色彩温和、款式大方、细节的珠片设计也比较讨巧,本款服装演员周冬雨曾在出席活动时也有穿着,因此备受关注。

NO.3牛莉身着的CHANEL白色7分袖羊毛大衣。

牛莉春晚上的穿着无疑成为今年淘宝商户最为关注的重点,可爱的圆领设计加上大衣背后的蝴蝶结,配上粉色连衣裙、黑色裤袜,时尚装扮果然不负众望。淘宝上只接受预订,性价比高的同款服装售价在200元~3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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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董卿身着的Elie Saab 2011秋冬高级定制系列白色蕾丝长裙。

春晚最受关注的女主持董卿穿着的Elie Saab 2011秋冬高级定制系列的蕾丝长裙,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仅淘宝店铺售卖同款服装的店铺不下10家。镂孔蕾丝的感觉十分飘逸、性感。白色显高贵,一上场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网上预订此款服装需象征性地交付11.6元定金。

NO.5董卿身着的碧水绿绣花旗袍。

董卿穿着的碧水绿绣花旗袍改变了人们对于春节穿红色才喜庆的传统观念,做工精细、唯美大方、优雅逼人、仿制难度较大,在淘宝店铺定出几百元到几千元的售价。在某网店,同款服饰售价1800元。商户表示,“由于样衣打版师、布料供应商等仍处于放假状态,这款旗袍目前只是预订款,店里没有现货,发货时间大概在3月初,我们也是看了春晚才推出的。不过现在已经预订出120件了,早预订早发货。买家还可以提供龙年春晚上其他款的服饰图片进行专门定制。”

由于春晚主要演员所着服装大多为国际知名品牌成衣或指定厂家定制,造价不菲,而网上仿品的价格悬殊且低廉。商品成本的局限使其很难在用料、做工、效果方面与春晚实物相匹敌,使部分消费者对买到的仿品产生极大落差感。

一些网友留言,在电视上看见春晚演员穿的服装好看,结果从网上购买了看似一模一样的,穿上后却与演员的效果相去甚远。有的卖家则直接借用春晚视频截图或者明星展示图片,而衣服本身的实物图片却没有在网页上发布。

此外,由于“春晚”成为购物网站上搜索的热门词汇,只要镜头中出现过的几乎都被精明的淘宝店家在第一时间换上了“春晚同款”的标签,王力宏的同款电吉他、张明敏唱《我的中国心》时戴着的红色围巾、胡启志把玩于股掌间的透明水晶球,甚至还有陈坤的高低眉毛面具,都成了一时的热门商品。一些压根与春晚不相关的商品也被商家标以“春晚”的关键词作为噱头。根据一些热门商品的交易记录显示,不仅今年央视春晚明星所穿的同款晚礼服已售出上千件,就连去年、前年春晚曾经风靡网络的商品也搭上今年的顺风车,被商家再次宣传促销,掀起新一轮的销售热潮。

仿制就是一笔糊涂账

春晚服装在淘宝上的热卖,给敏锐的服装人再次敲响警钟——如何杜绝仿版?

不得不承认,在业内仿版已成为常态。并且,目前还没有一个防止仿版出现的经典案例,就连国际大牌也束手无策。

H&M、Zara、TopShop……这些品牌的分析师占据着秀场前排的黄金位置,两三周后就将深得各大设计师精髓的相似产品推向市场,比大牌早上6个月不说,价格还出奇便宜。这样的现象,普通消费者自然是不会抵制的,而被仿的大牌只有叫苦不迭。一方面技术上很难界定这些是否构成侵权,那么多相似产品需要一件一件告下去,可是件苦差事;另一方面,谁知道他们自己又是从什么地方借鉴了哪些元素呢?

时尚圈一直有个未能被解释的谜题,那就是设计元素明明千变万化,为什么最重要的那几个设计师总在同一季选择一些完全相同的创意?时尚真人秀节目《Project Runway》中评委给选手的建议也许可以作为一部分解答:“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除了拥有过人的设计天赋,时刻关注流行趋势也是必备的技能。”可见时尚领域,借鉴学习本身就归属设计的一部分。

问题在于,借鉴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作抄袭?最近几年最明目张胆的“借鉴”案例,当属Marni对Prada的亦步亦趋。同为意大利品牌,基本上Miuccia Prada在秀场上玩出什么花样,下一季的Marni就会照单全收。前不久Alexander Wang与其好友Balmin设计师分别推出破洞衫,相似得让大家怀疑两人是不是共用一个脑子。且不说这是否是他们计划内的刻意为之,如此粗暴的创意雷同,本身就是和消费者开的大玩笑。

当服装被抄袭之后,市场同类产品大量增加,款式、面料、做工的雷同便会让消费者的消费取向更加看重价格因素。抄袭者因采用盗版、模仿的方式获得产品的样式,研发成本大可忽略不计,而为更加快速、低廉的进入市场,其采用的面料和加工工艺,也自然低于原品牌产品。无论企业采取何种竞价策略及促销手段,也只会饮鸩止渴、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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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关于是否被“仿”的讨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不了了之。人们的态度不外乎两种:一是被仿是荣幸,二是被仿是常态。因为要界定时装设计是不是仿制太难了。音乐创作尚有所谓“8小节以上雷同”算作仿制的基本规定,时尚界闹腾了这么些年,在仿制这个的问题上却还是暧昧不清模棱两可。

比如2010年发生在法国版《Vogue》主编卡琳·洛菲德(Carine Roitfeld)与时装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之间的纠纷,就比较典型。先是前者被后者拉入秀场黑名单,传说是因为Carine向Balenciaga借了一款大衣拍照,事后却没有立即归还,不久Balenciaga就发现对手品牌Max Mara的成衣中出现了十分类似的设计,盛怒之下的Balenciaga立刻就跟法国版《Vogue》及Carine Roitfeld本人划清了界线。无论真相如何,两者的尴尬都显而易见,Balenciaga因为缺乏证据,根本无法指责Carine及Max Mara是在进行抄袭;而另一方面,Carine也无法提出反面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实上,在任何行业,富有创造性的天才永远都是少数,大部分人干着的工作多少都带着抄袭他人成果的痕迹。在时尚行业,尤其如此,用不着大惊小怪。品牌设计师们找灵感最有效的解决方案莫过于回顾过去,向前人取经,把曾经大热的流行元素从旧书堆里翻出来,稍微改头换面又重新推向市场。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时尚陷入了几年一轮回的怪圈。

不用去各大城市批发市场,单是翻开八卦小报,一件件山寨礼服都可以把你刺得眼睛生疼。刘亦菲的山寨礼服事件牵扯出一大批“涉案”女星,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除了批发市场屡见不鲜的水货、A货、超A货,中国的整个服装设计界都无法跟仿制撇清关系。为刘亦菲制作礼服的樊其辉也算制版名师,他承认许多大陆明星都拿着秀场照片找他仿制礼服,却不承认自己做的事情是在模仿。

举起法律这支尚方宝剑

服装业从业者普遍认为,只要设计一个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的商标再辅以正确的价格策略就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往往并不重视其他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

主要是因为服装业抄袭行为比比皆是,今天某个畅销的服装样式,要不了几天就可以在附近找到一模一样的,而且价格也许更低。抄袭者的抄袭手段也多种多样,有的设法取得品牌画册;有的趁试衣服的时候记录比例;有的甚至把新衣服买回去以后拆开来打版,然后缝合好再退回柜台,自己再依样仿造。这样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是没有专利意识,就越容易产生抄袭现象,而抄袭现象的泛滥又反过来越让人觉得没有申请专利的必要,这种长期的不良发展,使得业内普遍觉得抄袭他人的服装样式是完全“正常”的事情。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服装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知识产权保护“困难重重”。同样的款式,只要抄袭者对细节略作修改,比如换一种花纹,或者加一点刺绣,由于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正宗服装厂家就很难对其做出明确的控诉。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严重缺失。拿过来别人的东西照着用不觉得是侵权,认为买了别人产品自己照着做,是理所当然的。更有甚者,在模仿别人产品的花样时,原封不动地把别人的牌子也模仿了。最后,恶性竞争的结果。原创设计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服装行业的发展层次。大多数国内服装企业由于不重视产品设计,服装档次普遍偏低,品牌泛滥。加上多年来重复投资造成的企业生产能力过剩,使得服装生产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很低。为了生存和获取利润,这些服装厂商只能在价格上展开竞争。企业为了竞争市场而相互残杀,也间接地导致了“抄袭”之风蔓延。

目前,服装行业知识产权问题主要为纺织品样式设计和颜色图案的保护问题。纺织品的样式设计、颜色图案等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可以通过专利法保护,也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保护。其中,专利法的保护是通过企业申请纺织品外观设计专利来进行的。企业有了专利权就等于举起了尚方宝剑,有谁胆敢模仿,权利人很容易就可以将侵权人绳之以法。

专家建议,品牌商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加强法律意识。首先要建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企业应根据自己产品的属性,选择适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在经营活动中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完善服装从设计、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服装企业应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完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对在研项目和尚未形成成果的项目加强技术保密,真正使企业的技术秘密得到保护。

再者,强化专利保护意识。企业在服装款式的开发、面料的改进以及成衣生产过程中,对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又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外观设计、原材料或者生产方法,要及时申请专利,使科研成果获得法律保护。其中应特别注意将一些实施效益高、易被仿制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而对一些在技术竞争激烈领域中的不能立即实施的技术也应尽快申请专利,以便取得技术占有权。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创新是民族兴旺的不竭源泉。服装是纺织品中的艺术品,是凝聚了创作者智慧、灵感、以及辛勤劳动的艺术创作。创作者为创造出更美、更精致、更符合人们生活需要的服装产品所付出的劳动,理应得到法律的适当保护。今天中国服装品牌的建设之路正在向纵深化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不断强化自身的服装设计、开发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用专利这一法律赋予我们的有利武器捍卫自身的权利。

品牌商的尴尬

尽管法律存在对于服装专利的保护作用,但真正用法律来捍卫权利的品牌商少之又少,品牌商也有他们的尴尬。

由于服装款式的适用周期比较短,因此,有关部门对外观设计专利加快了审批,一般一件外观设计申请在当天就可以取得专利申请号码,并在6~8个月内获得专利授权。然而,这一呼吁却没有得到最需要保护的服装企业的热烈响应,主动申请专利的几乎没有。这是因为法律界人士着眼的是法律的健全,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而服装界人士更多地关心服装产业的发展,关心任何法律对这一产业不形成障碍,同时,他们也觉得,目前的服装外观专利申请,与服装产品本身的特点有距离。

在服装企业该不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问题上,上海汇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李祖踏曾表示,外观设计专利对服装企业至关重要,如果得到有效利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创造企业在消费者中的形象以及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具。

它的好处是,独占权:外观设计专利允许企业在该专利10年有效期内独占使用,有权排除其他人对该外观设汁保护的款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和仿冒。

强有力的市场地位:通过这些独占权,可以阻止其他人对本企业生产的服装进行商业使用,从而减少竞争,并在市场上树立一个卓越的形象。投资的更高回报:在投资广大量金钱和时间开发服装新产品之后,企业可以在专利独占权的庇护之下对该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和商业化,以使企业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许可或出售专利的机会:如果选择不由自己来实施外观设计专利,将该专利出售或许可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增强谈判实力:专利权可以增强谈判地位,增加获得订单的可能性。

企业的专利战略:将企业创新性的产品纳入到国家的专利保护体系之中,构建企业自己的专利库,从而占领知识产权制高点,有效防止假冒、仿制等侵权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东华大学服装学院教授卞向阳也总结了服装界人士的观点。他认为,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服装产品和发展特点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有意义的,对于发明者的权利保护,对于行业内法律观念的形成肯定有意义。不过这更多的在于它在法律观念上的意义,在实际使用上,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首先,服装本身的特点决定,服装外观设计专利没有很大的意义。比如LEVI’S牛仔,它的拷纽设计就是有专利的,但许多年来,许多产品都有类似的甚至同样的款式,也没见LEVI’S与谁打官司了。因为这种专利太没有独特性了。

第二,没有先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国外有哪一个著名品牌申请专利的。应该说,国外的服装品牌历史比我们长,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比我们周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用专利来保护呢?就是因为判断难,操作不易。在国外,更多的是面料的专利,因为它具有技术性,可以比较方便地认定。

第三,造型专利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服装是一种流行产品,它的传播本身就是一个拷贝的过程,这和技术性产品在使用中流传有很大的不同。通过不断的拷贝,不断的变异,新的款式就形成了。从实践上看,实际上没有两件衣服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专利并不能保护发明者。比如,你的外观设计用红色镶嵌,我用绿色可不可以?如果一定要严格制止拷贝,那么,大师们的许多奇思妙想就不会进入我们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师的流行发布,其实就是公布了一个流行的源代码,许多细节设计就是让我们这些普通设计师参考的,如果绝对禁止借鉴,那么,服装就不是一个时尚产业,而是技术产业了。

服装品牌商一直在为服装新款被仿制而苦恼,仿制难防止,已成为共识。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明星穿着的服装短时间内被效仿,并挂上网络售卖的事件,兴许能给品牌商们一些启示。


 

发布时间: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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